舞臺燈光與電視燈光的運用有何不同?
1 舞臺燈光和電視燈光的共同之處
從整體設計來講,舞臺燈光和電視燈光都是為了滿足演出的基本照明及氣氛的藝術渲染,在細節(jié)設計上為景片及人物造型服務。
布光的基本光位、功能相同
舞臺燈光和電視燈光在布光方面,除了一些特殊舞臺表現(xiàn)需要制作特殊的光效之外,基本的光位是一致的,基本光位有:面光、頂光、逆光、天地排、地逆光、頂逆光、腳光、側光、耳光、流動光。無論是電視燈光還是舞臺燈光,在功能上都是為了照亮造型、烘托氣氛、突出表演。根據(jù)不同的節(jié)目需求,各個基本光位會有燈具的數(shù)量、功率、性能不一樣的布置。
燈光設備可互通
在設備的使用上,它們基本可以互通。從早期傳統(tǒng)的鹵素鎢絲基礎光源,如聚光燈、天幕燈、筒子燈、成像燈,甚至回光燈,盡管鋪光不勻,它們基本上可以通用;到氣體放電光源的燈具,如電腦聚光燈、電腦染色燈、電腦切割燈、光束燈,也可通用;到現(xiàn)在的LED光源,除了一些光源的顯色性不達標外,其他符合標準的LED聚光燈、LED泛光燈、大功率LED成像燈以及大功率LED電腦燈也都可以互相使用。
例外的是,在專業(yè)影視拍攝中,有一部分只屬于影視專業(yè)的燈具,如阿萊專業(yè)影視系列燈具;在舞臺演出的燈光設計中,切割系列的圖案和染色燈具也只用在舞臺劇里面。